进入高校,你需要遵守的“规定”
2019-08-05 17:56
来源:网络
作者:南昌新东方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已于2017年公布。哪些与你相关呢?准大学生快快看过来!
《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提示:当你踏入大学校门的第一天,即《规定》与你密切相关!
《规定》第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提示: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小初高资料领取 |
初中学习资料领取 |
扫码关注公众号:南昌新东方
回复【中考答案】,【高考答案】,【高考作文】
【计划表】领取对应资料
|
扫码关注公众号:南昌中学帮
回复【高中期末】,【中考查分】,【期末】
【均衡】领取对应资料
|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