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招生录取
2019-11-12 11:41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作者:南昌新东方
1.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艺术类统考专业。即艺术类考生除可选报艺术类特殊专业外,只能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统考专业中选报一个专业。
2.音乐学类专业:取消《模唱》考试,保留《视唱》考试。《视唱》考试满分为100分。
3.舞蹈学类专业:取消《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科目分值占比100%,专业总分为200分。
音乐学类专业:原有考试科目《音乐主项》、《音乐副项》(声乐或器乐)调整为声乐、器乐(钢琴)、器乐(非钢琴)任选一项考试,不得兼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发布声乐面试的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每位考生考前从规定曲目中选取两首备考,考中由考场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器乐科目面试,每位考生考前自备两首演奏曲目,考中由考场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专业总分为200分:[声乐或器乐(钢琴)或器乐(非钢琴)面试成绩(满分100分)×80%+《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满分100分)×10%+《视唱》成绩(满分100分)×10%]×2。
如有其他调整,将在“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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