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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
2018-08-21 11:35
来源:网络
作者:南昌新东方
根据南昌各城区公布的小学新生招生实施意见,各小学按照划分的招生地段范围接收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如果招生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
如果招生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第一: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新生本人)同时属于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
第二: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学新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新生本人)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
第四: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招生地段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招生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学新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招生地段范围内,实际居住地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该招生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学新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招生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学新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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