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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2年江西中考还有

2020年九江中小学招生政策

2020-04-29 15:11

来源:九江教育发布

作者:南昌新东方


相关规定

(一)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分离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凡划归濂溪区政府接收的厂矿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濂溪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划归浔阳区、开发区接收的厂矿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 就近升入本厂的初中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学录取享受中心城区初中毕业生同等待遇。
(二)根据2012年11月1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6)》精神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安排庐山管理局下迁居民子女入学的实施意见》(市教发〔2012〕127号)文件规定,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学生和初中生)在九江入学,以“市本级优先、同等对待、就近入学”为原则,有九江市城区房产证的,根据房产所在地,就近安排到九江市城区小学和初中入学;在庐山新城居住的,小学入学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就近安排到浔阳区、濂溪区小学或庐山新城小学;初中入学原则上就近安排到九江外国语学校(新校区)。
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到庐山管理局统一报名,提交九江市城区中(小)学校就读审批表、下迁单位干部职工或下迁居民身份证明、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居民及子女庐山户口簿、九江市城区房产证或庐山新城居住情况证明,由庐山管理局收集所有初审合格的材料及申请人名单,报送市中招办复审,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由市中招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初中升高中统一到庐山管理局报名,经庐山管理局初审、市中招办复审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 与城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三)2020年全面运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
健全和完善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实现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管理、计划管理、录取管理、数据统计上报等招生录取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纳入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中招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初一、高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办理学籍
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中考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并不得报考重点高中。各校违规私收的高一新生,将严格按照《江西省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对违规私收学生的学校,将依据省、市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经市教育局批准招生的民办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初中、高中学生,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各民办学校必须向当地中招办报送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属地报名参加中考,并严格按当地招生规定录取。
(六)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中等学校,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具体规定执行
(七)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20〕2号)具体规定执行
(十)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优惠加分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其它省定优惠加分政策按照《江西省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由当地中招办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十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局等部门九江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04〕50号)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九教发〔2015〕110号)等相关规定办理,统一由当地中招办进行审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十三)在组织中考报名工作中,凡未经当地中招办审核批准,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发放招生宣传材料,不得到生源学校面向家长和学生进行与招生有关的演讲宣传。
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以各种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严禁为追求升学率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甚至私自组织升学考试、承诺学生可以提前录取等。
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严禁各招生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严禁学校为招揽生源进行有偿招生。
对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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