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招生录取
2018-03-28 00:46
来源:网络
作者:南昌新东方
六、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自主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3.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小初高资料领取 | 初中学习资料领取 |
扫码关注公众号:南昌新东方 回复【中考答案】,【高考答案】,【高考作文】 【计划表】领取对应资料 |
扫码关注公众号:南昌中学帮 回复【高中期末】,【中考查分】,【期末】 【均衡】领取对应资料 |
新闻动态
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