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艺术统考类特殊专业认定
2019-12-26 10:59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南昌新东方
艺术类特殊专业:原则上指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涵盖的专业。
下列专业经高校申请且我院核准后方可作为艺术类特殊专业组织校考。
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之后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的新增艺术学本科专业中如下专业: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摄影、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以及之后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新增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如下专业:美术(书法方向)、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国际标准舞、作曲艺术、戏曲导演、民族表演艺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摄影摄像技术专业。
凡招生专业名称和以上专业不一致的,或专业名称一致但招考方向不一致的,或高校未认定为艺术特殊专业的,我院均不认定为艺术特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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