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招生录取
2018-07-06 13:58
来源:抚州发布
作者:南昌新东方
四、招生收费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6〕4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并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
五、招生纪律
1.三中、十中只能在本招生片范围内招生,不能跨片区挖生源。严禁用不正当的手段互挖生源,或以奖励承诺,互抢生源。
2.区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招生学校招生指标数,向社会公布三中、十中、十六中录取分数线,并下发三中、十中、十六中高一新生录取通知书。
3.临川三中、十中非本招生片的考生,要求调剂到对方片区学校就读的,必须由双方学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并经区招考中心同意方可调剂。
4.三中、十中片区考生自愿到十六中的,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到区招考中心办理调剂手续。
5.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有关职业教育的丰硕成果和优惠政策,尤其是突出对临川现代教育学校的宣传。凡未经批准,各初中学校不得接待外省、市、县(区)来我区进行各类招生宣传的人员,更不得向其有偿输送生源,避免中职招生工作的无序竞争。
6.严格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严禁任何招生学校违规接收借读生,向学生及家长违规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费用。对于群众举报的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区教体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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