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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
2018-04-24 19:00
来源:网络
作者:南昌新东方
2018年南昌中考招生录取优惠加分政策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公布的《南昌市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获悉,在中考录取过程中以下考生享有加分优惠政策: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根据《南昌市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此外,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符合南昌市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其子女报考我市重点高中等方面的人员都能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一定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优惠加分政策。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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