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招生录取
2020-04-20 17:03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南昌新东方
2020江西中考招生工作安排 | ||
类别 | 内容 | 明细 |
中考录取 | 各类中等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师范定向类、高中类和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 |
定向师范类 |
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分设区市划定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 65% 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各设区市参照划定 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市、区)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2号)要求,进行面试和体检 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对拟录资格考生进行联审,并向社会公示 |
||
各设区市要根据全省统一制定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明确需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院校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违约处理、定向就业乡村学校、报名条件等内容 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名单及《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已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
||
定向培养招收小学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40%,幼儿园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20% 如计划未完成再作适当调整,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 |
||
高中类 |
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或分校下达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县(区)中招办组织实施 各设区市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
各设区市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制订并公布实施方案 | ||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地中招机构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 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该类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或选择本地及外地民办高中录取 各地中招机构需依据录取和实际报到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的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标准,按时、准确上传各批次学校录取考生信息,建立新生录取数据库 |
||
考生原则上 回户籍所在地录取 各设区市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考生跨省或跨设区市录取的具体办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招生录取等相关政策,为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
||
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 2020年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10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2号)要求执行 | ||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管理 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招收已经录取他校的学生,尤其不得以举办实验班为名,违规提前招收或承诺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 严禁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招生 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提供的录取库数据办理高一新生学籍 |
||
中职类 |
中职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市、县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或分校下达 省属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报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确定 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中职学校原则上应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中职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
|
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学生,在中职学校继续完成初中学业后,普通中专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由各设区市教育局通过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由原就读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
||
普通中专按照志愿录取结束后,招收参加了当年中考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生中考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
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基本信息录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并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核查,对于查询不到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的,由普通中专学校收集相关学籍证明材料,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
高中转录生的录取 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 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转录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转录到普通中专不同专业参照普通高中办理 |
||
各职业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 | ||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和高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中招委划定全省高职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 录取至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 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
||
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学生 高职院校停止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江西艺术职业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 |
小初高资料领取 | 初中学习资料领取 |
扫码关注公众号:南昌新东方 回复【中考答案】,【高考答案】,【高考作文】 【计划表】领取对应资料 |
扫码关注公众号:南昌中学帮 回复【高中期末】,【中考查分】,【期末】 【均衡】领取对应资料 |
新闻动态
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