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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
2018-06-14 11:39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南昌新东方
四、招录程序
(一)填报志愿
考生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或江西教育网,选择填报定向医学生培养院校及专业。
报考志愿填在提前批本科定向栏,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
未递交《初审表》等相关材料的或初审未通过的考生所填报的医学定向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二)招生录取
定向医学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
培养院校定向招生计划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下20分以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
(三)定向调剂
考生定向地一般为户籍所在县(市、区)。
如户籍所在地未申报定向医学生需求计划,或上线考生数超过其需求计划,则由省卫生计生委按录取时间先后和考生成绩高低等因素就近调剂到邻近县(市、区)。
(四)签订协议
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定向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培养院校签订《江西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书》,具体流程为:
考生在接到培养院校预录取的电话通知后,到定向所在地签订协议书
然后由本人或定向地卫生计生委将协议书快递至培养院校招生就业处,培养院校将凭签订的协议书寄发录取通知书。
在此期间,考生及家长务必保持通讯通畅,因联系不上带来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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