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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
2018-07-05 14:12
来源:浙江大学官网
作者:南昌新东方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浙江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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