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9-06-14 10:19
来源:江西师大官网
作者:南昌新东方
一、院校性质:省属重点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部委代码:10414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
三、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符合当年录取工作要求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高招录取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讨论和决策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高招录取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协调、落实、保障、监督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全过程负责各项招生录取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五、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六、招生计划: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各省高考上线生源不平衡调节及解决同分考生等情况的录取。
七、收费标准:见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收费标准(略)
八、录取原则:
(一)总原则:对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文史类、理工类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实施专业级差录取(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 第三个专业志愿之后的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对江西考生同时实行“专业优待”政策(具体详见我校“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江西省生源专业优待政策专业调配具体实施办法”)。对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投档考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所有体育类、艺术类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我校按专业(专业类)招生,外语类专业中法语、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商务英语(跨国商务方向)、商务英语(国际会计方向)、商务英语(国际金融方向)、商务英语(跨国营销方向)、朝鲜语(朝英双语方向)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日语、日语(商务日语方向)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或日语。我校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课程实施的是英语教学,且实行分级教学。
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体育专业考生,身高视力不低于生源地所在省统一规定的最低标准;报考法语、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商务英语(跨国商务方向)、商务英语(国际会计方向)、商务英语(国际金融方向)、商务英语(跨国营销方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日语、日语(商务日语方向)专业考生英语或日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朝鲜语(朝英双语方向)专业考生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
小初高资料领取 |
初中学习资料领取 |
扫码关注公众号:南昌新东方
回复【中考答案】,【高考答案】,【高考作文】
【计划表】领取对应资料
|
扫码关注公众号:南昌中学帮
回复【高中期末】,【中考查分】,【期末】
【均衡】领取对应资料
|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