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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
2019-03-27 11:23
来源:南昌市教育局
作者:南昌新东方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9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政策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准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管理原则
落实义务教育“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区教育部门共同负责。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各县区应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确保具有本市户籍的儿童少年、外来人口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进入学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各县区建立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划片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四)坚持公办民办同步原则
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加强招生方式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五)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
全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含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务必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控制起始年级班级学额,按照规划逐年消除大班额及超大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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