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招生录取
2018-07-03 16:44
来源:阳光高考平台
作者:南昌新东方
第五章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第二十一条 学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为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开设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学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就读学校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学生在对应合作院校就读。
第二十二条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南昌航空大学的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六章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或联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在学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六条 上述所有处分决定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七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奖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行业和企业奖学金。
第二十九条 学校每年投入经费200万元,用于设立近1000个勤工助学岗位和发放困难补助经费。
第三十条 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
小初高资料领取 | 初中学习资料领取 |
扫码关注公众号:南昌新东方 回复【中考答案】,【高考答案】,【高考作文】 【计划表】领取对应资料 |
扫码关注公众号:南昌中学帮 回复【高中期末】,【中考查分】,【期末】 【均衡】领取对应资料 |
新闻动态
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