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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考加油站
2018-05-17 18:46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南昌新东方
三、公示要求
1.对享受加分优惠的5类考生须进行分级公示,应届考生由就读中学在校内公示,往届考生由县(市、区)招考办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招考办统一上报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2.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公示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于6月13日前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考生名册》(见附件3)和考生《申报表》、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上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审。
3.省教育考试院对经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统一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6-30日。
4.公示考生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考生号、就读中学(或单位)、享受优惠类别、资格条件、加分分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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