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招生录取
2018-05-17 18:46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南昌新东方
四、严肃纪律
在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考生申报工作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行为,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教育系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在出具、审查、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等材料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帮助考生虚报、隐瞒、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791-86765582。
附件:
3.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考生名册(略)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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