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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
2018-05-29 14:25
来源: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作者:南昌新东方
四、录取批次
城区中招录取按照提前批次、第一批省级重点高中、第二批省级重点高中、省级重点建设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中专)的顺序分批次择优录取。
五、录取原则
坚持分批次择优录取,即分批次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和该批次各校录取线,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依次检索投档;坚持按先后顺序录取,即各批次均按均衡生、统招生和特长生的顺序录取,其中统招ABC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同一考生先A后B再C,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坚持计算机排序录取,即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检索投档。
六、优惠加分
根据《江西省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南昌市教育局有关优惠加分的规定,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对城区中考优惠加分对象予以资格审验,审验合格的名单在院门户网站公示,对中考优惠加分资格审验合格考生,在中考原始总分加分,按加分后的中考总分投档录取。
七、计划管理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下达。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核定。省级公办重点中学招生计划的70%作为均衡招生计划,均衡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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