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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
2018-05-29 14:25
来源: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作者:南昌新东方
九、投档办法
(一)市教育考试院在各批次投档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总分和志愿按均衡生、统招生和特长班(生)的顺序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为不低于1∶1。
对统招3个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坚持计算机排序录取,即先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检索投档。
(二)南昌外国语学校直升班根据学校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合格后直接投档。
(三)师范定向招生根据报考资格、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签署的报考承诺书上明确的定向师范生和省级重点中学优先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拟录并由县(区)中招部门、市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须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6号)文件要求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
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携已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名单和《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四)均衡生资格由毕业学校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审定并由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均衡招生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未完成的均衡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五)普通高中特长班(生)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照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布的各招生学校招生方案组织各校开展招生投档工作。
(六)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今年高中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同步招生录取。
列入统招计划的,其报名录取办法、收费标准与同级同类高中相同;自主招生的,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导下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通过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开辟的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实行学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到,招生学校网上审核、网上录取,其收费按经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
民办高中招收非南昌市城区毕业生的,须提供考生准考证、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网上查分方式),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资格,予以网上报名、录取。
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主招收其他学校已经录取且未注销录取资格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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